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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州招录基层公务员简章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新疆克州招录基层公务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品学兼优,志愿建设边疆,服从组织分配;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35周岁以下(19873月以后出生);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六)身心健康。

政治立场、道德品行、作风形象有问题或不良反映的,不能列入推荐人选。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录程序

招录时间安排为3月底至6月初,招录程序包括组织动员、推荐报名、笔试、面谈、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和组织进疆

1.组织动员4月上旬至4月下旬)。克州党委组织部与招录省份高校提前沟通对接,有针对性地组织预动员。与对口招录省份组织部沟通对接,商议确定招录计划,对口招录省份原则上按照本省招录计划的3倍,向高校分配推荐报名计划;对口招录组赴高校,通过招录动员手册、动员片、选派往届招录其他省区市优秀毕业生代表宣讲等方式进行全面动员。

2.推荐报名(4月中旬至5月上旬)。各高校根据毕业生情况,按照报名条件和推荐报名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动员、精准推荐报名,推荐报名结束后,请对口招录省份组织部门协调教育部门汇总推荐报名人员名单,交招录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录条件,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印证材料

①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能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未就业证明;

②如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未就业证明和档案存放证明;

③提供考生本人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考生除须提供上述印证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本人签写的个人承诺,承诺在后续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录用资格。

——推荐报名阶段需高校收集材料:

推荐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

推荐报名人员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

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印证材料及个人承诺书

3.考试(5月上旬至5月中下旬)。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克州招录工作组负责。1.笔试。设《综合素质测试》一科,满分100分。笔试由各招录组在规定时限内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2.面试。采取面谈等形式,注重了解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到新疆工作的真实想法、家庭情况等,总分100分。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4.考察(5月底至6月中旬)。由各招录工作组负责,通过与所在院校师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实地考察。对考察对象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防止“带病”招录。根据工作需要,面试和考察程序可一并进行。

——考察阶段需高校提供材料:

学校出具的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情况(推荐函)

考察人员学生档案(考察时现场查看)

5.体检(5月下旬至5月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各招录工作组会同高校或者委托相关高校组织,在对口招录省份组织部门确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

6.确定人选 (6月底)。各招录工作组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

7.组织进疆(7月底)。招录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后,克州党委组织部商请招录省份相关高校,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组织关系、户籍关系和学生档案转移等工作,组织进疆报到。

三、招录政策

1.招录人员录用为新疆克州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根据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凭缴纳学费发票,代偿其大学研究生期间的学费。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学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校财务章)。

3.报销招录人员首次进疆交通费(火车、汽车票)。

4.培训期间,为招录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招录人员到岗后,安排乡镇周转住房,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6.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职数内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有关规定,博士学位研究生安排正科级职务职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安排副科级职务职级。

7.招录人员在正常工资收入的情况下,根据地区类别和学历层次,参加工作前五年给予600~3000/月不等的人才补

8.招录人员在克州范围内购房的,财政给予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博士研究生30万元购房补贴。

9.招录人员与主体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组建家庭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10.招录人员首次生育,给予3000元生育补助。

11.招录人员配偶到克州各类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相关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12.对政治立场坚定、德才素质好、经过基层扎实历练和考验、群众公认度高、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特别是一直在困难艰苦地区和吃劲岗位工作,在基层干部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经考察后及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四、工资待遇

克州乡镇公务员月收入测算

地州市

艰苦边远

地区类别

本科毕业生

硕士学位毕业生

博士学位毕业生

工资

人才津贴

合计

工资

人才津贴

合计

工资

人才津贴

合计

克州

四类地区

(阿图什市)

6000

1500

7500

6600

2000

8600

7500

3000

10500

六类地区

(乌恰、阿克陶、阿合奇县)

8500

600

9100

9300

1000

10300

10000

2000

12000

以上收入发工资(不包含五险一金),具体到不同县市、乡镇,实际收入会有上下浮动差异。

五、其他事宜

以上政策由克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克州招录组:0908-4228771

李老师:18399748662

朱老师:15196101400